“永住”签证,比其他任何类型的签证都有利。一旦取得了“永住”签证,您再不必到「入国管理局」办理“期间更新”了;您打算从事哪类工作,再也不会有任何限制;您想买房子,也可以向银行贷款……

但是,取得“永住”签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尤其是近一、两年来,「入国管理局」对“永住”签证的审理十分严格,假如提交的手续材料中出现一点差错,那么,申请就不会获得批准。

您想取得“永住”的资格吗?请来找我们吧!青木法务事务所将竭诚为您代办,并保证您取得“永住”签证。

 

==申请“永住”签证者应具备的条件==

 

居留状况∶

=原则=

应为在日本连续居住10年以上者。(由留学签证改为就职签证者,须在职5年以上,方可申请。)

=例外=

配偶为日本人∶婚历超过3年,其间在日居住满1年即可;

者∶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;

者∶对日本的社会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有所贡献的人,居住5年以上即可。

 

生活能力和经济条件∶

基本上要求有一定的收入;

要有一定的财产或掌握某种技能。

 

品德条件∶

基本上与“归化”项目中的“品德条件”一项相同,请参考。